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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批转市建委关于《2003年城市建设和管理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1、“一城三区”和城镇建设:共65项,投资约110.6亿元,主要由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仙林大学城管委会、江宁、浦口区政府、市建委及相关区县政府分头负责,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协作配合。
  2、老城环境整治:共28项,投资约30.9亿元,主要由市建委、老城环境整治指挥部牵头负责,各区政府及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参与实施。
  3、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共47项,投资约40.2亿元,主要由市建委牵头组织,各区政府、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参与实施。
  4、轨道交通建设:共2项,投资约13.5亿元,由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建设系统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配合。
  5、对外交通建设:共20项,投资约58.4亿元,主要由市交通局、南京长江三桥建设指挥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建设,建设系统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参与配合。
  6、水环境整治:共25项,投资约33.6亿元,主要由市建委、市政公用局牵头组织,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市水利局、有关区县政府参与实施。
  7、生态环境建设:共39项,投资约8.7亿元,主要由市建委、园林、市容、环保局等部门牵头组织,各区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实施。
  8、公用设施建设:共16项,投资约34.8亿元,主要由市供电、电信、市政公用、人防等专业部门组织实施,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参与配合。
  9、住宅发展:共3项,投资约150亿元(不计入投资总额),主要由市建委、房产、土地、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各区政府参与实施。
  10、社会事业建设:共13项,投资约14.6亿元,主要由市体育局等专业部门组织实施,建设系统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做好配合。
  2003年城市管理任务的责任分工如下:
  1、加强规划编制与管理,主要由市规划局负责,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区政府协作配合。
  2、加强城建项目管理,主要由市建委负责,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协作配合。
  3、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主要由市建委牵头组织、规划、房产、国土等部门参与,各区政府协作配合。
  4、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主要由市建委牵头组织,建工、市政等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参与,各区县政府做好配合。
  5、加强市容环卫管理,主要由市市容管理局负责,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参与。
  6、加强环境保护,主要市环保局负责,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参与配合。
  7、加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主要由市建委、市政公用、园林、市容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协作配合。
  8、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主要由市公安部门负责,市建委、市政等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参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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