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训练与服务:在大力推进社区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特殊性,将残疾人康复训练切实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提供场所,增加设施,选拔培训社区康复技术人员,形成政府主导,有关部门支持,社区群众、残疾人家庭广泛参与的社会化运作机制,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训练与服务。
(三)实施救助行动,解决贫困残疾人的迫切需求
各级政府要制定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和医疗救助政策,采取分级负担、减免费用等措施,解决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问题。要积极筹措专项资金用于贫困残疾人康复,将帮助贫困残疾人康复作为扶贫解困、医疗救助及各种帮困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广泛开展残疾人调查,摸清贫困残疾人底数,配合正在进行的“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听力助残”、“长江普及型假肢装配”等项目,落实补助经费。采取组派医疗队、干部帮扶、送温暖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康复救助活动,不断扩大贫困残疾人受益面。
(四)增强基层康复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康复服务水平
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注重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与基层卫生工作的有机结合,统筹规划。要把残疾人的康复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加强康复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残疾人的康复需要,综合利用场所,认真规划康复项目设施,加大经费投入,提供优惠政策,指导督促加快建设。充实已有基础设施的康复服务内容,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增添康复训练和服务的器材设备,尽快形成服务能力,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优惠、全面、有效的康复服务,切实改善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匮乏、陈旧、服务能力薄弱的状况。
加强专业机构对基层康复服务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辐射,切实提高基层康复服务能力。通过加强基层康复服务,实现康复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现有的设施、技术、人才、资源的使用效益,使广大残疾人能够得到经济有效、实用便利的康复服务。
在城市,社区是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工作层面,是现阶段大多数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最有效的形式。社区要组织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开辟适合的场所,配备适宜的设备、器具,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开展社区康复骨干培训,指导家庭进行康复训练,并做好与专业康复机构的转诊工作,逐步将康复服务引入家庭。
农村要从根本上改变残疾人康复状况。充分利用农村医疗卫生保健网覆盖面广、扎根基层的优势,提供技术咨询,进行巡回指导,开展康复服务。要大力开展家庭康复,组织培训残疾人亲属,普及康复知识,推广经济实用的器具和简便易行的训练方法,让康复进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