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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决议的通知

  (三)移民收入水平普遍低下
  几年来,移民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但与全省农民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据统计,2001年全省面上水库移民人均纯收入2010元,仅为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770元的53.3%,低于全省16个贫困山区县农民收入水平。
  三、进一步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意见
  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有不少遗留问题需要解决。为了认真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及今年山区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决定继续延长实施议案5年,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力争从2003年至2007年用5年时间,尽快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
  (一)切实加强对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工作的领导
  2002年省委常委会议已先后两次研究水库移民问题。3月份,省委常委会提出,各级政府要把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一库一策、先易后难、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加以解决。5月份,省委常委会议进一步提出,要按照“一库一策”原则尽快解决水库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今年省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省委常委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移民管理机构,理顺移民机构管理职能,保证移民管理工作到位。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优先解决移民遗留问题,特别是水库移民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限期解决。
  (二)增加解决面上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资金投入
  省政府决定从2003年至2007年,加大我省对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资金投入。5年期间,省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由目前的每年6000万元增加到3.6亿元,资金来源从全省销售电量中每千瓦时提取1厘钱,其余由省财政拨款补足,作为解决面上水库移民遗留问题专项资金。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有关市、县政府要充分负起责任,切实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好专项扶持资金。移民专项资金要保证专款专用,省财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面上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资金使用计划要具体到村,扶持项目的受益要落实到户。
  (三)抓住重点,有效解决突出问题
  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要采用“一库一策”的做法。以水库移民安置点(自然村)为单位统筹考虑,集中财力,重点解决以下几项突出问题。
  1.住房难问题。主要解决目前仍住在残危泥砖房、茅草房、人均不足15平方米居住面积的水库移民,对宅基地不足的,有关市、县政府要按省规定的标准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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