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软件产业的国际化步伐。发展软件出口是我省软件产业加快成长的重要途径。要加大软件产业对外开放的力度,积极发挥软件行业协会和进出口商会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引导企业加强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管理思想以及资金和人才,提高软件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科研开发能力。通过承接委托加工项目、鼓励软件出口实现与国际接轨,提高出口软件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逐步把软件出口拓展到应用服务、系统工程承包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要特别注重与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以及著名软件生产国美国、印度、爱尔兰的合作,充分利用地理优势及人才成本优势,开拓海外市场。
(六)面向市场,培养人才,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营造使用人才、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的良好环境,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发展软件产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培养、引进和使用并举的方针,加强制度创新,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快建设软件产业的高素质队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软件人员培训纳入智力引进计划,在智力引进项目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软件人员参加培训。
四、主要政策措施
继续全面深入贯彻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解决制约我省软件产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为软件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各有关方面要充分发挥作用,通力合作,加大对软件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加大对软件产业的资金投入。
1.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企业投资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资力度。有关部门与省财政共同安排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电子发展专项资金等可用于软件产业发展的资金,通过结构调整,适当向软件产业倾斜。省财政每年可视财力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省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重点园区的发展建设。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软件企业和列入省以上新产品计划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鲁发〔2002〕8号)规定的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2.积极引导和推动软件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多形式进行融资。促进建立软件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对我省软件产业的风险投资。省高新技术投资基金要把软件产业作为重点投资对象。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对我省软件企业采用信用担保方式提供信贷支持。大力培育和支持优势软件企业采用发行债券、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债券以及实施资产重组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及人才优势的软件企业以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入股,无形资产作价总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可由投资方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