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
《关于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3]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同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信息产业厅 二00二年十二月九日)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软件产业的发展,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2〕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也是信息产业的核心和灵魂。大力发展软件产业,能够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于我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随着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应用的不断普及,我省软件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形成了一定的产业发展规模和技术人才优势,我省已成为国内软件产业大省。但总体上看,我省多数软件企业规模偏小,开发生产工程化、产业化程度低,与传统产业的结合还不够密切,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差,对外来企业、资金、技术和人才的吸引优势不明显等等。全省上下要切实提高对软件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集中主要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把软件产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努力开创我省软件产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根据《山东省软件产业“十五”发展规划纲要》,我省软件产业要坚持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的原则,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围绕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这个重点,以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满足经济发展需求以及改造传统产业为主攻方向,促大育小实现规模化,扩大开放实现国际化,提高管理水准实现工程化,优化开发环境实现集约化。
(二)发展目标。“十五”期间,软件产业要努力形成产业规模优势。电子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中普遍应用,软件产业的总体水平在国内居前列。软件市场销售额达到300亿元。建成齐鲁、青岛、烟台、威海四大软件园区和山东省软件中间件产业化基地;发展壮大10家大型软件企业;培育20个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著名产品;软件出口额超过2亿美元;软件专业人才结构得到优化,并基本满足发展需求。到2010年,初步把软件产业建设成我省信息产业中的重要支柱产业,成为我国主要的软件生产和出口基地,把山东建成软件产业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