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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省水利厅
  核准事项
  17.凿井队甲级资质
  依据:《山东省水利凿井队技术资质证书和管理办法》(鲁水农字〔1991〕3号)
  备案事项
  ※18.水的长期供求计划
  依据:《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19.非省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项目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审核事项
  20.使用省级外经贸发展基金
  依据:《关于印发〈省级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外字〔1999〕61号)
  省文化厅
  审核事项
  ※21.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确定
  依据:《山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省卫生厅
  备案事项
  22.婚前健康检查机构
  依据:《山东省婚前健康检查管理办法》(鲁政发〔1993〕145号)
  省统计局
  核准事项
  ※23.统计基本单位登记(改为备案)
  依据:《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备案事项
  ※24.重要商品标准化审查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
  (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省公安厅
  审批事项
  1.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许可证
  依据:《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0号)
  核准事项
  2.灭火器维修许可
  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核准事项
  3.省外组织、公民在我省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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