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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广东省行动指导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加入
 世贸组织过渡期广东省行动指导要点》的通知
 (粤府办[2003]1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广东省行动指导要点》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迳向省府发展研究中心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二月二十日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广东省行动指导要点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下简称WTO)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判断国际国内形势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今后5年左右的时间,是我国加入WTO过渡期,也是我省实现党的十六大和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的重要机遇期。紧紧抓住这一历史契机,适应经济全球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拓展发展空间,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对于建设经济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抢抓机遇,主动出击,迎接挑战,趋利避害,做好加入WTO过渡期的各项应对工作,根据WTO规则、我国对外承诺和法制统一原则的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指导要点。
  一、抓住机遇“走出去”和“引进来”
  (一)适应和运用WTO规则扩大出口
  1.引导、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熟悉和运用WTO规则和成员国便利,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制定符合WTO规则的鼓励出口的政策措施,调动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
  2.重点扶持一批技术开发能力强、出口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传统优势企业,提高出口竞争力。培育优质名牌产品出口,实现出口产品结构由主要出口粗加工、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产品,向出口深加工、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转变。
  3.巩固和扩大欧美日和港澳等传统出口市场,努力开拓俄罗斯、中东、东欧、非洲、南美、印度等新兴市场。
  4.实施出口主体多元化和出口渠道多样化。赋予更多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扩大经营主体,推动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出口。优化出口贸易方式,提高一般贸易出口比重,鼓励境外工程承包带动出口和跨国公司采购出口。
  (二)营造有利于企业扩大出口的环境
  5.加快国有大型外贸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中小型国有外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改制,采取注资经营、租赁、拍卖、产权转让、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
  6.加快口岸改革,营造便捷的通关环境。推动企业与监管部门电子联网,积极在大企业推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改进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方式,简化异地深加工结转的监管手续。加快实施以电子报检、电子签证、电子转单为主要内容的“三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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