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确处理技术设备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的关系。要以技术设备引进为基础,大力开展消化创新、自主创新和合作创新活动。要把技术创新作为技术设备引进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充分利用技术设备引进的反超工程,力争逐步掌握核心技术,在加速技术创新、缩短技术周期上有所突破,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应对引进的重大技术设备项目的消化吸收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工作予以重点支持,对引进的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进行攻关,使之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并予以推广使用。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应积极参与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为企业吸收国际先进技术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提供技术依托。
(二)认真做好大中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专业镇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大中型企业是技术引进和创新的主力军,要引导他们依托企业联合大学、科研机构形成技术创新专业化配套体系,对引进的产业性主导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和高新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积极组织实施和产业化。民营科技企业要发挥机制上的优势,建立和完善科技开发机构,发挥民营科技园区的创新创业功能,对引进技术设备积极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配套。专业镇要根据区域发展的特点,通过引进高新技术、核心专利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专业镇现有产业的技术水平,实现专业镇产业技术的跨越式发展。
(三)努力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参与跨国公司技术合作,通过国(境)外大公司专利权转让、交叉许可等方式获得核心技术,并加速对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和吸收,逐步加大国产化比重。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立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以举办研讨会、洽谈会、聘请专家讲学、联合培养人才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各个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广东科技的合作创新能力。
(四)加大对引进技术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创新的资金投入。各地要合理安排技术设备引进后消化吸收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逐步实现技术设备引进与消化、吸收、创新(含知识产权保护)投入之比达到1:1。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对引进技术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创新的专项资金,以扶持和引导企业加强对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
四、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一)加强人才引进规划,营造人才引进的良好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人才建设工程规划,有计划地从国(境)外引进拔尖人才来粤工作,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对来粤工作、开展科研合作、访问讲学等人才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
(二)鼓励国(境)外科技人员进行技术投资、技术承包和技术入股。出国留学人才以高新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与我省国有企业进行合资、合作的,其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比例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最高可达35%;独资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