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
关于加强科技引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3]1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科技引进工作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二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科技引进工作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实施“科教兴粤”和“外向带动”战略,更好地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设备和优秀人才,切实加强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和创新,不断增强广东国际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努力建设经济强省和文化大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步伐,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科技引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科技引进是促进我省科技进步的重要途径。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各国之间综合实力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科技和人才的竞争,科技进步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实现科技进步主要有自主研究开发和科技引进两个途径。近年来,兄弟省市尤其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利用区域科技实力上的优势,在科技引进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广东要增创发展新优势,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在努力做好自主研究、开发创新的同时,充分发挥科技引进的后发优势,进一步加大科技引进的力度,积极引进国际最新科技成果和优秀人才,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科技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二)积极开创科技引进的新路子。各地要根据自身的基础和条件,采用技术合作、科技交流、利用外资和技术设备进口等多种方式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要在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先进管理技术和先进设备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高科技人才的引进和研究开发机构的引进,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专利战略,提高引进创新、自主创新和合作创新的层次。要避免“引进——停滞——落后——再引进”的局面和盲目模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走出一条“引进——消化——创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