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各级发展计划部门应加强对基建投资项目备案情况的动态监测,要按季分析登记备案项目总规模和产业布局等变化趋势,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并在国家保密规定允许刀围内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发展计划部门应及时将项目登记备案情况通报国土、规划、工商、房产、统计、建设、环保等部门,有关单位也要将登记备案项目业务办理情况及时抄送项目登记备案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广东省社会投资基建项目登记备案编码说明
2、广东省社会投资基建项目登记备案申请表
3、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
附件1 广东省社会投资基建项目登记备案编码说明
为加强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信息收集与统计分析工作,对登记备案的广东省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实施15位数字的编码制度。
一、《登记备案证》编码的前二位是年份代码,第3至第6位数字是市县代码,第7至第10位为行业代码,第11至第15位为项目在各市顺序码。
二、地区、行业分类代码:依据广东省统计局《统计分类标准和代码汇编》规定查对。
三、登记备案申请表中所属行业、市县代码由申请人填写。
四、《登记备案证》编码由各级发展计划部门根据投资人填写的《广东省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申请表》内容统一编制。
五、各县(县级市、区)项目登记备案部门在发出《登记备案证》前,必须向所在市发展计划部门申领《登记备案证》编码。
附件2 广东省社会投资基建项目登记备案中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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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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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拟建设地点 │ │申请登记备案时间 │20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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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经济类型 │1.全民2.集体3.私营4.个体5.股份6.外商投资7.合资8.其他│
├──────────┼──────────────────────────────┤
│建设性质 │ 1.新建 2.扩建 3.迁建 4.改建 │
├──────────┼─────┬────────┬───────────────┤
│所属行业代码 │□□□□ │所属市、县代码 │□□□□ │
├──────────┼─────┼────────┼───────────────┤
│建设规模(或建筑面积)│ 平方米│主要建筑物 │ │
├──────────┼─────┼────────┼───────────────┤
│产品名称 │ │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
│主要生产能力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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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动工时间 │ │其中:土建投资 │ 万元 │
├──────────┼─────┼────────┼───────────────┤
│计划竣工时间 │ │ 设备投资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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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年 │ 资 │ │
│ ├─────┤ │ │
│ 投 │第二年 │ 金 │1.企、事业自有 万元 │
│ ├─────┤ │2.银行贷款 万元 │
│ 资 │第三年 │ 来 │3.股票、债券 万元 │
│ ├─────┤ │4.社会集资 万元 │
│ 计 │第四年 │ 源 │5.个人资金 万元 │
│ ├─────┤ │6.外商投资 万元 │
│ 划 │第五年 │ 及 │7.其他 万元 │
│ ├─────┤ │ │
│ 安 │ │ 构 │ │
│ ├─────┤ │ │
│ 排 │ │ 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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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说明 │登记备案机关办理意见: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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