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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引导外商投资重点产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三)坚持引进外资同增强出口产品竞争力相结合。充分利用加入世贸组织后相对稳定的多边贸易环境,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兴办出口型企业,推动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食品、纺织、服装、鞋帽、建材、玩具、陶瓷等传统出口商品升级换代,增强出口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积极吸引外资发展创汇农业,培育和引进优良品种,重点发展农产品出口加工龙头企业,促进外资名牌和驰名商标产品出口。
  (四)坚持引进外资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相结合。
  在引进国外资金的同时,要加大力度引进现代化技术、管理和专门人才,尤其要吸引外商来闽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建立研发机构,参与开发省内急需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和产业升级。
  (五)坚持引进外资同加大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相结合。利用外资加快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是深化体制改革和盘活国有资产、实现其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向外资出售部分股份。鼓励跨国公司与省内国有企业实现战略性合资、合作,使吸收跨国公司投资所占比重有明显提高。积极探索外资参与省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重组与处置。积极吸引境外中小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为我省重点产业和大型企业生产配套产品。
  二、近中期利用外资重点产业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结合我省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近中期我省吸引外商投资的重点产业主要是种养殖业等第一产业,石化、电子、机械、轻纺、能源、医药等第二产业及城市公用设施、交通运输、旅游、物流、教育、医疗卫生、中介服务等第三产业。
  (一)农业方面。利用外资重点发展名优特果、蔬、茶、食用菌、中药材的种植与加工,奶、蛋、肉类产业化和速生丰产林基地、林竹业深加工、特色水产品规模养殖及加工业。
  (二)石油化工方面。以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为契机,引进外商投资发展石油化工、合成材料、有机化工、精细化工等行业。具体是:
  ——烯烃、聚烯烃、塑料制品加工、建材、包装材料、农膜等。
  ——乙烯衍生物、化纤原料、有机化工原料等。
  ——芳烃、聚酯及非纤用聚酯、涤沦和纺织服装等。
  ——己内酰胺、聚酰胺、锦纶6、锦纶6胀体长丝、服装、面料、帘子布及工程塑料等。
  ——丁辛醇、增塑剂等。
  ——双酚A、聚碳酸酯及其制品加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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