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规范政府收支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取消收支挂钩。进一步梳理和归并收费项目,加强对资金的统一调控和管理。严格行政机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计,严肃查处和清理部门“小金库”。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控制财政支出,严格控制超标准建设和装修办公用房,压缩会议、出国考察等活动。
21、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研究制定政府办公用品配置标准,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推进网上政府采购,支出规模达10万元以上的会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加强政府采购的计划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机制,努力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22、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合理界定政府投资主体和投资领域,政府投资要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退出。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行投资、建设、监管、运行四分离,建立合法、高效、廉洁的建设管理机制,切实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格项目可行性研究制度、预决算制度和监管制度,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3、统一公务员福利待遇和机关办公条件标准。建立规范、统一、透明的公务员津贴福利制度,制定统一的行政机关办公设施、交通工具等标准,削弱直至消除政府内部待遇不平衡现象。
(五)加快建设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24、加快政企分开。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再新办企业和直接管理企业,所有政府部门必须与所属企业、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彻底脱钩。
25、加快政事分开。按照脱钩、分类、转制、搞活的要求,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改组。政府部门必须与中介组织在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彻底脱钩。
26、加快政社分开。制定行业协会管理办法,通过授权、转移、委托等方式,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沟通、服务和桥梁作用。政府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已经兼任职务的必须退出。
27、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工作,争创社会交易成本最低城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各项规章制度,丰富信用信息数据征集内容,基本建成企业联合征信平台。做好个人联合征信基础工作。鼓励发展信用中介组织,规范执业行为。加大整顿市场秩序力度,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8、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立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金筹措机制。各级政府都必须建立扶贫济困工作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分级责任承担机制。健全困难群体的救济扶助和法律援助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建立有效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扩大惠民医院服务范围,逐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和慈善门诊、惠民医院救助相结合的医疗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和生活困难救助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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