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
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有效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执政为民为宗旨,紧紧围绕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按照“一年构建框架,三年初步完成,五年形成规范”的总体安排,着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职能框架,将政府职能逐步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改革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手段,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建立民主、科学的公共决策机制
1、建立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制度。各级政府和部门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按照确定目标、拟定方案、优选方案的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领导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每年完成1项重点课题调研报告。要充实并发挥政策法规研究机构的职能作用,重视利用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加强战略性、宏观性决策的研究,提高决策的预见性和创造性。
2、建立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行政决策必须依法依程序进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
3、全面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制定重要经济社会决策事项公示办法,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群众参与度。
4、完善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制定重要经济社会决策事项专家论证咨询办法,充分发挥专家咨询辅助行政决策作用,借助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的智能,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各级各部门也应当建立规范的专家咨询制度,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5、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制。制定和完善行政决策负责制,对因违反决策程序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试行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