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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农村中心镇村建设的意见

  农村中心镇村建设要遵循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基本原则。
  按法定程序高起点调整和修编好中心镇的区域规划是中心镇村建设的关键。中心镇必须按照广州市中心城区的卫星城市或广州城区的一部分的标准高起点进行规划,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要做好中心镇三个层次的规划,即镇域规划、镇区(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和中心村的规划,使三个层次的规划与广州市的总体概念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规划相衔接、相配套。各类规划要经过科学论证,并通过法定程序确定下来。要按照相对集中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统一规划住宅区、工业区、农田保护区和生态区,逐步撤并分散的工业区,规划建设好工业园区,提供社会化服务。当前,应尽快编制试点中心镇重要地段及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效地指导建设。
  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功能定位,是高标准建设中心镇村的基础和前提。中心镇建设要找准发展目标,明确在城镇体系中的地位与分工,确定合理的城市规模与功能。在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基础上,做到中心镇建设与增强本地经济实力相协调,与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相协调,与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相协调;在科学合理地配置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基础上,减少重复建设,扩大服务范围,实现区域间共建、共享。同时,要从更大的区域范围来统筹考虑中心镇的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产业和社会发展向中心镇集聚。
  政府高效能的管理是加快中心镇村建设的根本保证。中心镇政府要彻底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搞好经济调控、市场监管、依法管理社会和提供公共服务,管好政府该管的事情。当前,要在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的同时,突出抓好中心镇的道路、绿化,特别是中心镇主要出入口周边地区及公路两侧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要加强镇容镇貌的管理,下决心拆除违章建筑,特别是要在治“乱”上狠下功夫,坚决杜绝乱审批、乱建设,彻底清理乱摆卖、乱停放现象。要坚决摒弃小农思想意识,杜绝和制止城镇农村化、道路市场化等与广州发展大局不相称的现象,把提高环境质量、强化城市管理水平、完善社会服务功能贯穿于中心镇村规划、建设的全过程,在推进中心镇村建设的进程中努力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
  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把村镇建设的重点放在中心镇村上,把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资源投放到中心镇村,各个中心镇村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法定的规划方案推进中心镇村建设。
  农村中心镇村建设要分批实施,2003年市政府确定5个镇为中心镇建设试点镇。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协作,按职能分工,共同推进中心镇建设。市规划局抓紧组织编制2003年5个试点中心镇的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由各区、县级市、镇具体组织实施;市国土房管局要相对集中用地指标,确保中心镇建设所需的用地;建设、农业、水利、林业、公路等部门要集中资金,落实与中心镇建设相关的项目。从2003年开始,市里确定的试点镇每个镇要设立统筹资金1500万元以上,5个镇共筹资7500万元以上,其中市建委出资2500万元、市农业局出资2500万元,区、县级市政府出资2500万元以上。同时,我市将制订实施细则全面落实省政府有关中心镇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各试点镇要遵循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分清轻重缓急,落实各类建设项目,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设、工业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配套发展。市农村中心镇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将于明年适当时候对5个试点中心镇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以促进我市农村中心镇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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