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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农村中心镇村建设的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农村中心镇村建设的意见
 (穗府[2002]4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战略部署,现就加快我市农村中心镇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中心镇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我市农村中心镇村建设是广州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中心镇村建设,有利于实现生产力的合理布局,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加快农民脱贫奔康步伐,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广州建设成为适宜创业发展和适宜生活居住的生态山水城市的重要环节。因此,各级领导要从广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村中心镇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要从单纯抓农业工作转变到既抓好农业工作又要抓好农村城市化建设、从单纯抓经济工作转变到既抓经济工作又抓环境建设上来。从农业、农村、农民对城镇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搞好中心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心镇村功能,发挥中心镇村的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带动其他小城镇及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推进我市的城市化进程。
  二、中心镇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加快中心镇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遵循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结构优化,实行“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针,规划先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努力创新中心镇村建设管理体制,全面提高中心镇村建设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探索一条符合广州市实际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
  总体目标是:从2003年开始,市政府每年重点支持5个中心镇(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增城市、从化市各选一个镇),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市功能区划科学合理、管理高效、各具特色的中心镇。通过5至10年或更长一点的时间,把我市农村地区建设成为广大市民向往的具有田园风光、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型城区。
  三、中心镇村建设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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