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一)一般设备
1.电器设备:①空调器、中央空调设备;②单价达2000元或单价低于2000元,但批量或当年累计采购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
2.办公自动化设备:①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碎纸机、视频展示台;②单价达1000元或单价低于1000元,但批量或当年累计采购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电话机、摄影、摄像器材;
3.家具:单价达2000元或单价低于2000元,但批量或当年累计采购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办公和其他家具。
(二)办公消耗用品
批量或当年累计采购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办公消耗用品
(三)物资
单项达10万元或单项低于10万元,但当年累计采购金额达20万元以上的救灾、防汛、抗旱、农用和储备物资、燃料
(四)专用材料
单项(批量)或当年累计采购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药品及医疗耗材、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工具和仪器、制服及劳保用品、图书资料、艺术部门用材料和用品、兽医用品、胶片胶卷、录音录像带、应用软件
(五)专用设备
通信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工作站、磁盘阵列、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调制解调器、不间断电源(UPS)、光盘刻录机、活动存储器、其他网络设备)、发电设备、医疗设备器械、计划生育设备、监控和监测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消防设备、道路清扫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灯光音响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地震设备、科研仪器仪表设备、质量检测设备、电梯和起重机、炊事设备、锅炉、其他专用设备
(六)交通工具
各种公务用机动车辆、船只
二、工程类
(一)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5万元以上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
(二)市政道路建设、市政公共设施建设
(三)环保、园林绿化工程
(四)预算金额达30万元以上的水利、防洪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