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2003年2月21日 青政发[2003]1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林业作为一项利及全民的公益事业,是一项无可替代的基础产业,林业发展水平的高低,标志着一个地方富裕、文明和社会进步的程度,没有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就没有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加快我市林业发展,现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建设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产业体系为目标,以发展森林资源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财政收入为主线,加快改革开放,实施分类经营,强化科技创新,坚持依法治林,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进而实现林业生产力的新跨越,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先进文明,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发展对林业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把我市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的现代化生态城市。
2.目标任务。力争到“十五”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其中,山区达到40%,平原达到27%,建城区达到40%。从现在起,到“十五”末,力争新造林120万亩,新建完善农田林网116万亩,种苗花卉发展到18万亩,村庄绿化率达到100%。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力争将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森林病虫害防治率、种苗产地检疫率、森林病虫害监测覆盖率分别达到70%、90%、95%以上。大力推广生物防治技术,使全市森林病虫害生物防治率达到20%。
到2010年,力争再新造林8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森林病虫害生物防治率达到30%,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明显优化,林业产业结构明显改善,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林业管理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3.基本原则。坚持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坚持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兼顾,生态效益优先;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调整与提高同步;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坚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坚持科教兴林和依法治林;坚持各级领导发展和保护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
二、以大工程带动林业大发展
4.“十五”期间集中抓好林业八大工程建设。
(1)沿海基干林带建设工程。按照国家林业部门的要求,抓好沿海基干林带建设,使青岛海岸沿线形成一道宽度在100米以上的绿色屏障。重点抓好琅琊台至丰城海滨公路的绿化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