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是基层供销社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区仍有相当一部分基层供销社旧的体制和机制还未打破,规模小、效益低,为农服务能力弱,甚至严重亏损、难以为继。这种状况与供销社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很不相适应,如不尽快改变,不仅危及基层社自身的生存,也将严重影响整个供销社的发展。通过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对基层社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打破旧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系,建立新的体制和机制,使基层社焕发出生机和活力,更有效地承担起为农服务职能,是基层社生存发展的需要,供销合作社履行为“三农”服务职能的需要,是整个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以创新发展为目标,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按照开放办社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改造基层供销社,组织、引导和带领广大农民和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基层社单体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商品经营连锁化,尽快把我区基层供销社建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助农增收、富民兴社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争取在5年时间内,使全区专业合作社的数量达到700个以上、综合服务社的数量达到1500个以上;通过对基层社进行全面改制,使每个基层社都建立起1—3个单体企业(公司),总数量达到500个以上;通过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的现代流通方式,使基层社的农资、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茶叶等各类商品经营普遍实现连锁化;通过调整建制、优化布局和大力发展“三社”、“一化”、“组单体”,全面创新基层社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服务体系,使全区基层社的亏损面下降到10%以内,整体面貌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为农服务功能大大增强,从而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合作经济新模式、新框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为农服务的原则。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要紧紧围绕“三农”需要,积极引导和带领农民群众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以增强农民生产经营的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并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坚持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要根据资源优势和地域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对基层社建制、布局进行合理调整,通过组织农民从事生产经营和搞好基层社自身的业务经营,大力发展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或经营项目,培育特色经济。
3.坚持合作制原则和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原则。组织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必须坚持自愿、平等、民主、互利的合作制原则,通过宣传、发动、组织、引导,主要采用经济手段使农民自愿联合起来,组建民有、民管、民享的合作经济组织,不能办成“官办”组织;对基层社的体制改革和发展“一化组单体”工作,则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使基层社和所建立的单体企业及连锁店(点)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