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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农村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的通知

  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初保服务。2001——2010年,各县(市、区)要在巩固前十年普及阶段所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提高阶段的规划目标。到2005年,全省50%的乡镇实现初保规划目标;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基本实现卫生事业现代化,地区之间初保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有较大改善,全省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期望寿命在2000年的基础上增加2岁,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础下降1/4;到2015年,全省所有乡镇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二) 具体任务
  1.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重点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和其他重大疾病,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防止各种意外伤害。稳定计划免疫接种率,提高结核病控制策略的人口覆盖率。预防、管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做好老年保健。
  2.提高乡(镇)、村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发展快地区,逐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3.进一步加强对孕产妇和儿童的管理,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4.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提高农村自来水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结合小城镇和文明乡镇建设,创建卫生乡镇,改善农村居民的劳动和生活环境。
  5.进一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配合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原“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教育普及率和农村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人群健康相关行为的形成。
  6.依法加大对公共卫生、药品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力度,控制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努力抓好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劳动卫生。
  7.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的特点与优势,不断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
  8.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保障办法。完善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在经济发达地区探索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欠发达地区和特困人群中逐步建立医疗救助制度。
  (三)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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