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
第三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第三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已经二00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谢玉堂
二00二年十二月九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
第三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在取消第一、二批行政审批事项(共499项)的基础上,再取消118项。现将第三批取消的118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
市级第三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一、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审核
2、压力管道安装开工审核(改为备案)
3、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开工审核
二、济南市经济委员会
1、市级技术创新项目审批
2、企业使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投资的技术改造项目审批
3、限额以下(3000万美元)企业利用外资改造项目审批(改为备案)
三、济南市煤炭工业办公室
1、小煤矿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审批
2、地方国有煤矿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审核
3、矿井主提升绞车提升准运证审核
四、济南市财政局
1、农业四税减免税审批
2、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审批(改为备案)
3、政府采购计划、中介机构取得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审批
4、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审批(改为备案)
5、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推荐审核
五、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1、市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立项审批(改为备案)
2、市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审批(改为备案)
3、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
六、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