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口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2002)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号)


  海口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2年5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海口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2年4月11日海口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2年5月31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海口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将《海口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