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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菜篮子工作的指导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菜篮子工作的指导意见
 (吉政发[2003]2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菜篮子工作事关消费者安全、生产者收入,倍受各界关注。特别是加入WTO后,菜篮子产品供求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按照2002年国务院“菜篮子”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要求,为提高我省“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维护消费者权益,结合实际制定加强“菜篮子”工作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菜篮子”工作的紧迫感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任务是以保障长期稳定供给为目标,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为核心,加快实现由比较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保证卫生和安全转变,让城乡居民真正吃上“放心菜”、“放心肉”;逐步实现由阶段性供求平衡向建立长期稳定供给机制转变,让城乡居民长期吃上“放心菜”、“放心肉”,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产品供给过剩的矛盾相当突出,“菜篮子”生产实现两个转变的任务相当艰巨。这一变革既标志着“菜篮子”发展以量取胜的数量竞争时期已经结束,同时也标志着以质量为前提的新一轮“菜篮子”产业发展竞争已经开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菜篮子”工作的阶段性、长期性、连续性的发展变化的规律性特点,增强抓好新形势下“菜篮子”工作的责任感。要抓住这次国家全面整顿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利时机,加快我省“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监管,保证健康消费;发挥资源优势,树立吉林省“菜篮子”产品绿色无污染的品牌形象,力争在新一轮“菜篮子”发展竞争中争取主动。
  二、明确思路,强化“菜篮子”工作重点任务和措施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菜篮子”工作总的思路是:适应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新形势,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为核心,狠抓“菜篮子”生产标准化、市场规范化、经营产业化、监管全程化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放心肉。
  发展目标是:到2007年实现主要“菜篮子”产品无公害化,到2010年全面实现“菜篮子”产品无公害化,培育开发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绿色、有机菜篮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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