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开放办社,大力提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服务水平。面向社会,实行开放办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引导全社会各种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育和发展,在坚持自愿互利的前提下,打破城乡、行业、地域和所有制的界限,积极探索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吸收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和经济组织加入联合社,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科学化布局,逐步形成新型的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新格局。
县联社在发挥供销合作社作用中处于关键环节,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发展成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龙头,提高效益,增强为农服务实力。重点扶持发展区域范围或跨县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促进同知名企业(大集团企业)的联合,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合作经济组织基本理论创新的研究,提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素质。注意培养合作经济组织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组织开展农村科技、信息、经贸、管理、市场营销、农业及其他资源的综合开发等项业务和咨询,真正成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承担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发挥群体优势,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维护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社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加快网络改造,努力增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为农服务功能。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全方位、多领域引入现代经营理念,发展新型业态,推广总经销、总代理、联合经营和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重新构造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网络和服务网络。基层社要积极推行“小超市、大连锁”战略,利用地理位置优越和组织健全的优势,结合小城镇建设,通过资产盘活形式,选择基础好的基层社兴办超市,形成规模后,可在县城内建立配送中心,实行配送连锁经营。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利用现有大型商场、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网络和设施,借助于社会上大企业的高知名度、优质的产品或服务,加强联合与合作,大力开展特许经营。发挥各级农资公司的龙头作用,建立区域性配送中心,实行连锁经营,把在农村的农资专业合作社、村级服务社、庄稼医院等连接起来。大力推行农资“县基联营”,通过县公司组织各个基层社,实行统一进货、统一经营、统一价格、统一结算,扩大连锁经营向农村延伸。通过发展“订单农业”,实行“公司+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批发市场+农户”等多种形式,建立连锁、配送和代理制,实现农产品经营业态和经营方式的创新。实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打造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新的经营网络,扩展经营领域,提高规模效益。通过改造,构筑以大中城市为龙头,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依托,以村级服务社为前沿阵地的覆盖农村的生产、生活资料分销和农产品分购联销服务网络,最终使各类经营网络改造成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载体,逐步实行集团化经营,不断壮大实力,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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