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积极组织创立吉林名牌农产品活动。通过实施名牌农产品战略,增加知名度,提高竞争力,培育和拓宽我省农产品市场。到2005年,全省要形成一批具有区域产业优势的名牌农产品,认定和开发吉林名牌农产品500个、国家级名牌农产品100个。以名牌农产品为依托,创建一批具有相当规模的名牌农产品企业集团和经营群体,打造吉林名牌农产品的主体框架和整体优势。
(八)建立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许可、登记条件,按照标准逐步淘汰高残毒农药、兽药投入品品种,推广高效、低毒、无害、安全的农业投入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在超级市场、大型封闭式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备农产品快速检测装置,搞好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名牌农产品和转基因、非转基因农产品标识的管理。开辟优质安全农产品销售专营区,有效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
四、认真落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各地各部门要把农业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提升到必要的位置。为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省政府决定成立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业标准化工作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农业、牧业、渔业、林业、粮食、计划、财政、科技、环保、工商、卫生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及时研究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涉农行业各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需要,明确相应的管理单位、技术依托单位和推广实施单位,充实必要的人员,赋予必要的职能,创造必要的条件。各市州、县(市、区)也要从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出发,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建立相应的会议制度,为农业标准化工作统一领导、统一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农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制(修)定农业地方标准,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农业、牧业、渔业、林业、粮食等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制定行业规划和计划,承担起草农业地方标准任务,抓好实施推广工作;环保、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搞好市场监管,加强对产地环境的治理工作;计划、财政部门要在发展计划和资金安排上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科技管理部门对需进行技术攻关的重要农业标准化问题及相关成果,优先支持和奖励;新闻单位加强舆论宣传和新闻监督,利用各种媒体,多角度、多形式搞好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三)适当增加投入。农业标准化工作是一个涵盖众多方面的系统工程,既有非公益性投入、也有公益性投入,并且有些投入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上。针对这一实际,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努力活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一是积极利用国家入世后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扶持政策,争取资金投入。二是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优先保证全局性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对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关键标准和关键领域的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要拿出一部分导向资金,用于起步阶段或启动时期的农业标准化建设。三是吸纳社会资金对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主动投入。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利益连接机制,引导农民自有资金向增收致富潜力较大的标准化生产领域投入,逐步走上自我投入、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拓展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入域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