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十一)建立健全出租车行业内部治安防范网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出租车营运单位的治安责任。督促出租车营运单位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与出租车公司和从业人员签订治安责任书;指导营运单位与出租车驾驶员通过合同、协议等形式,将治安责任落实到每位出租车驾驶员;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指导下,成立出租车行业治保会、出租车驾驶员治安联防小组,实行群防群治,提高行业内部治安防范能力。
  四、建立公安机关与出租车驾驶员的良好合作关系
  (十二)切实保障出租车驾驶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加大对涉及出租车案件的侦防力度,对杀人、抢劫、强奸、黑恶势力霸占客运市场等侵害出租车驾驶员利益的案件,坚持快侦快破,依法严惩犯罪分子。认真分析各类涉及出租车案件的规律特点,排查防范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十三)加强与出租车营运单位及驾驶员的联系沟通。出租车治安管理民警要经常深入出租车营运单位,定期通报治安形势和犯罪动向,宣传法律常识和安全防范知识,传授识别犯罪、报警联络、守候跟踪、现场保护等基本技能,开展反劫抗暴的技能训练和战术指导,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广辟联系渠道,通过向驾驶员发放警民联系卡等措施,与出租车驾驶员广交朋友,加强交流,融洽关系。与新闻媒体特别是“交通广播电台”密切配合,联合开辟专栏,接受驾驶员投诉,收集意见和建议,为驾驶员排忧解难。开展多种形式的警民共建活动,定期评选安全文明单位、安全文明驾驶员,树立行业新风。
  (十四)主动为出租车驾驶员创造良好的营运环境。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本着保障安全畅通和方便出租营运的原则,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出租车临时停靠点,方便出租车停靠;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定期审验、车辆定期检验以及治安学习、交通安全教育,可由公安机关出租车治安管理专门机构统一组织,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对出租车驾驶员的交通违章,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凡轻微违章并当场改正的,应以教育为主,慎用扣车扣证处罚措施;对涉及出租车的交通事故,凡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缩短事故处理时间;积极配合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取缔“黑车”营运集中行动,净化出租车营运环境,保护出租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充分调动出租车从业人员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