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支出。财政安排的工资性支出,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具体操作程序为: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按月编制职工工资发放清册,经同级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后,财政部门下达支付通知书,委托银行从零余额账户中直接将资金分解到职工个人工资账户上。银行同时受理预算单位委托的需在职工工资中按规定代扣代缴款项事宜。
(2)购买支出。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具体操作程序为: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由基层预算单位按规定提出购买支出付款申请,逐级上报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后,财政部门依据预算指标等文件,向代理银行下达支付通知书,银行直接将款项支付给商品供应者或收款人。并在支付的当日与国库单一账户和相关商业银行进行清算。
(3)转移支出。拨付企业大型工程项目或大型设备采购的资金等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具体支付程序比照购买支出办理。省对各级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对企业的补助和未指明购买内容的某些专项支出等,直接支付到下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
2.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及操作程序
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和未实行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经财政部门授权,由预算单位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通知书,代理银行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拨付到收款人账户。并于当日与国库单一账户和相关商业银行进行清算。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在确定每年年度部门预算时列出。
预算外资金的支付,逐步按上述程序实施。
四、改革的配套措施
改革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方案的实施,必须对相应的管理环节进行配套改革,要有信息网络和信息技术作支撑,才能保证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更加全面、细致地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按类、款、项、目细化收支项目(预算科目),分别编到基层预算单位,同时,对一些项目的具体支付范围应作出统一的界定,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二)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配合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省财政厅与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要对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清算等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收支清算、对帐、报表制度。
(三)建设财政国库管理改革资金清算和管理信息系统。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帮助下,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抓紧建设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求的财政、国库、银行、有关部门之间现代化网络收付、清算。管理系统,实现财政收入缴库退库、资金支付、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和信息反馈等各项业务的科学管理和安全高效运行。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及国库操作系统,尽快引入和运用“金财工程”软件成果,完善和整合现有预算编制、预算指标管理、收入收缴、工资统发、资金拨付、预算会计等财政收付核算管理系统,统一规划、统一软件,为全面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