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中央、省外的成功经验,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规范操作程序。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使各项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二)强化管理监督。提高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实现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三)方便单位用款。逐步减少财政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提供优质服务,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四)分步组织实施。改革方案要体现系统性和前瞻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循序渐进地实现改革目标。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关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银行账户。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存款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立分类账,收入按预算科目,支出按预算科目和资金使用性质进行分类明细核算。
(2)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在商业银行为每个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
(4)经国务院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批准预算单位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财政收入过渡性账户,取消预算单位的原有银行账户,确需另行开设银行账户的,须按规定程序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批准。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逐步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
(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