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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失效]

  (六)各单位应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信息业务培训班、座谈会;
  (七)各单位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本单位分管信息报送的处(科)室领导审核、签发;必要时,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发;
  (八)各单位要制定科学的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制度,提高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政务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
  (二)国家、省、市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国家、省、市领导批示和指示的落实情况以及议案提案的跟踪办理情况;
  (四)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如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市电视电话会议等部署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六)重要社会动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预测性信息;
  (七)重大事件、事故、灾情;
  (八)本单位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
  (九)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
  (十)市政府办公厅约稿信息的内容。
  十一、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要求。
  (一)反映的情况应当真实准确,重大事件上报前,应当核实。
  (二)信息中的事例、数字要准确无误。
  (三)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
  (四)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件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五)反映的情况、问题、思路、举措、经验,应当有新意。
  (六)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有一定的深度,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七)适应科学决策和领导需要。
  十二、政务信息工作手段。
  (一)各单位信息工作部门和信息员必须配备与市政府办公厅内部网相联的可发送电子邮件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和其他交通、通讯设备,保证信息的迅速、准确、安全地传递。
  (二)各单位应当管好、用好计算机远程工作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的规定。
  (三)信息报送格式:
  1.信息报送必须通过市政府办公厅内部网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2.信息报送应一封电子邮件报送1条信息,留言板要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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