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计委、省经贸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计委、省经贸委等单位《关于
 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黑办发[2002]25号)


各市(地)、县(市)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黑发〔2001〕11号),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省计委、省经贸委、省政府金融办、省工商局、省乡企局、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科技厅、省外经贸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习浙闽经验和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充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加快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二次创业、富民强省”的重要途径,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精神,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11月28日

        黑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
      省地方税务局、省科学技术厅、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把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上实现重大突破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解放思想,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的浓厚氛围
  (一)进一步提高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把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强省经济摆上战略位置。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从战略高度认识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全面实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充分认识个体私营经济是与市场联结最紧密、并具有活力的经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充分认识个体私营经济是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二次创业、富民强省”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个体私营经济根植于人民群众,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代表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民众工程。个体私营业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履行纳税人义务的奉献者。他们的政治权利、社会地位和诚实劳动应当而且必须得到承认和尊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突破传统所有制观念和发展模式的束缚,把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发展非国有经济的主攻方向,从实现“二次创业、富民强省”目标的战略高度,在全省范围内造成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的强大声势。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