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狠煞“三乱”歪风,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对涉及企业、农民和个体私营业户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查,不合理的坚决取缔,标准过高的要降下来,重复收费的要取消,已收缴的不合理收费要如数清还。各级经贸委、农委和物价、财政、监察部门要全面推行《企业负担登记卡》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企业和农民有权拒绝未被列入《登记卡》和未予公示的收费。未经省政府同意,各地一律不准出台新的涉企涉农和对个体工商户的收费项目。有执罚权限的部门要严格执罚标准,规范执罚行为,绝不允许下达罚款指标和擅自提高处罚标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资金的管理,严格禁止收费额度与返还额度挂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许向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推销搭售商品、强制征订各类报刊杂志、规定购货渠道、乱拉广告和赞助。要严格控制到企来开展检查评比活动,除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的各项检查评比外,其余的一律停止,确需的检查评比必须经同级经贸委审批,未经批准的企业有权拒绝。到企业正常检查,不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出面接待,不得接受企业吃请和礼物,同一系统的上下级单位一年内不得到同一企业进行重复检查,确需同时检查的,要报企业所在地政府批准。加强对公路“三乱”的治理,严禁随意上路设卡检查车辆,对外地违章车辆要以教育为主,原则上不查、不扣、不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部门的专项执法检查,防止“三乱”的反弹,对违反规定顶风上的要严肃查处。
四、抓好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创建优良的政策环境
10、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执行中央及上级政策。各级党委、政府要采取具体措施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政策,用好用足用活政策。通过新闻媒体和政策信息网站,将该公开的政策规定向社会及时宣传公布,使企业、外来投资者和个体私营业者及进了解和掌握。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要积极争取中央的政策支持。认真组织协调执行政策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避免或减少互相掣肘现象的发生。
11、及时出台扶持性政策,清理过时政策。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需要,坚持优惠、宽松、放活的原则,及时出台扶持性政策规定。要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对拟出台的政策进行充分论证,增强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党委、政府对新出台政策要严格把关,保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保证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政策审批程序,避免政出多门和朝令夕改,更不能因为主要领导人或领导班子的更迭而更改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不适应WTO规则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进一步清理,已修订、废止的要在新闻媒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