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
 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闽政文[2002]33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新世纪初我省发展三条战略通道,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高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加快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重要基础。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完成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大力推进全省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明确“十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职业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与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相适应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初、高中毕业生和新增劳动者、各类在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及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对于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职业教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实用人才,为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也面临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一些地方对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投入不足,基础薄弱,办学条件较差;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教学质量不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就业准入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坚持,影响了受教育者的积极性。不解决好这些问题,就难以为现代化建设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就难以应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提出的挑战。各级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在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贯彻《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