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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粮棉油“大企业、大品牌、大市场”战略的通知

  四、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棉油市场体系。 一是要建立多级粮油市场体系。对大中型批发市场,重在规范和完善;对中小型物流批发市场,要按照“先市后场、场随市建”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发展;对以集市贸易为主的粮油初级市场,要完善设施,扩大交易。二是积极推行多种交易方式。通过批发市场协商交易和订货会等形式,扩大进场成交;积极建立市场网络,探索电子商务交易;在华中粮食中心批发市场积极稳妥地开展期货交易。三是加强棉花交易市场建设步伐。按照规范化运作、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湖北棉花交易市场网站,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并为将来开展期货交易作好准备。四是培植多元市场建设主体。鼓励各种所有制主体或以股份制形式投资兴办粮油批发市场。五是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各级粮油市场和湖北棉花批发市场,要规范管理,按照利农、便民、兴企、活市的要求,除提供交易所和仓库周转外,还可开展代办营业执照、代理税务申报、提供采购招标、拍卖、代理结算、检测化验、信息咨询等业务,以优质配套服务促进市场交易。
  五、积极支持粮棉油“大企业、大品牌、大市场”战略实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世贸组织的规则,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为大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严禁乱摊派、乱收费,支持企业做强、品牌做大、市场做活。
  (一)对具备条件的粮棉油大企业,要优先列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检测体系,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提高产品质量,争取更多的企业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资格。要加大对粮棉油品牌的宣传力度,引导消费,扩大我省粮棉油品牌的知名度。
  (二)加大对产品加工关键技术攻关的资金投入,提高大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加大对产品加工及产业化等科技项目的资金投入,划拨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大企业的科技开发、项目实施和成果推广。积极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以资本金方式,对大企业重点扶持。
  (三)农村金融机构要把扶持粮棉油大企业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根据企业正常生产周期的贷款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对用于基地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商业银行要按信贷原则和相关程序优先安排。为了解决大企业收购粮棉油缺资金和占用时间长的问题,商业银行可以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用于收购同基地农户签订合同的粮棉油,并把产品加工企业作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优先扶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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