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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贸易经济合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我省与俄罗斯经贸合作意见的通知

  4.境外加工贸易人民币中长期贷款贴息资金。主要用于经批准从事境外加工贸易的企业,从国内商业银行取得1—3年的人民币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
  5.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主要用于鼓励中小企业在境外参展、开展各种产品质量认证、产品境外商标注册、境外媒体广告、宣传推介等活动,资金扶持采取事后报帐、贴补70%或一定限额资金的管理方式。
  6.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西部地区对外贸易发展的专项资金。
  7.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贷款项目贴息。
  8.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中国贸易指南》编委会组织实施的外经贸信息服务项目(网址:http://www.cbg.org.cn),该项目以广大中小型企业为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以若干个大型数据库为支撑,涵盖外经贸商情信息、外经贸政策法规信息和经济环境信息,提供图书、光盘、专业网站等形式的终端服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积极开展市场调研,筛选符合开拓俄罗斯市场的经贸合作项目,按程序申报上述有关专项资金,以进一步扩大我省与俄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同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对俄出口商品配额。
  (二)加强对俄出口金融支持力度,降低我省企业市场风险。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对俄出口金融支持力度,扩大对俄出口信贷规模,支持对俄大型成套设备、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等的出口,并争取俄方以现汇支付,降低经贸结算风险。对俄贸易中,应适当放宽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条件,扩大我可接受的开具信用证的俄商业银行范围,并将运输保险条件从海运扩大到公路、铁路和航空运输等。各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变化中的俄经济、金融环境的调查研究,积极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三)鼓励企业在俄实施名牌战略。大力支持我省的陇货精品、机电产品、高科技产品企业在俄举办大型商品展会,借助展会带动经贸交流与合作,适时组织省内有实力、信誉好、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赴俄举办经贸洽谈及商品展销会,将我省服装、纺织、轻工、化工、日用品、工艺品、医药保健品、电子和机械设备等“名、优、特”产品推向俄罗斯市场,以展会为契机开拓俄罗斯市场并建立营销网络。支持企业在俄进行商标注册、质量论证、广告宣传和产品推介等活动,并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支持。
  三、引导和支持我省企业对俄开展加工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和资源开发
  (一)鼓励我省企业赴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针对俄市场容量大、市场竞争水平相对较低、自然资源丰富、原料和燃料价格相对便宜等有利条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的意见》(国办发[1999]17号),利用现行设备、出口退税、贴息、融资等相关扶持政策,动员省内有实力、具备对外经营条件的各类企业赴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业务,带动我省成套设备、技术和相关产品出口,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对俄市场有所突破。同时,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引导企业降低投资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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