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参事工作
明确选聘政府参事文史馆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政发[2002]28号)
省直各委、办、厅、局,各高等院校,各科研机构:
政府参事工作和文史馆员工作是新时期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方面。选聘政府参事是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需要。选聘文史馆员是中华民族敬老尊贤、崇文尚德优良传统的体现,是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政策的体现。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政府参事和文史馆员工作。
为了加强我省参事、馆员工作,选聘一批高素质的政府参事和文史馆员,使参事、馆员队伍适应我省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事、馆员职责
参事的基本职责是参政议政,在政府工作中发挥咨询作用。其主要内容是:对政府某些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密切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及时反映各方面人士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应有关部门邀请,对某些法律法规草案、规章制度草案研究提出意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承办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参事应认真履行这些职责,妥善处理参事工作与所在单位工作及社会兼职工作的关系,坚持以参事工作为主,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自身专长,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因人而异,各展所长”的原则,积极发挥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等作用。参事有权直接向政府领导人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馆员的基本职责是进行适当的文史研究活动,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其主要内容是:从事著书立说、编辑书刊;从事书画和其它艺术创作和交流;参与编史修志;参加社会文化教育工作;与当地文化团体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建立联系,参加他们的某些活动,承担部分研究任务;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有条件的可参加海外联谊活动,以文会友,为祖国统一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做贡献。馆员工作的原则是拾遗补缺,各展所长,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馆员一般不承担规定性的学术研究任务。
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是省人民政府所属的具有统战性、咨询性的机构;省文史研究馆是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具有统战性、荣誉性的机构。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馆)具体组织参事、馆员的活动,为参事、馆员履行职责服务。
二、参事、馆员的遴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