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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公开常态长效机制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二、试点内容主要是结合社区建设,以便民公开为核心,围绕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组织社会公共服务单位,建立有关便民服务信息体系,设立便民服务公开栏,公示板,发放便民服务卡等为群众提供规范、方便服务。
  三、试点单位要根据省政府政务公开有关部署和规定,从街道办事处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便民公开的有效形式,为在城市社区(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便民公开提供经验。
  四、试点单位要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制定具体的试点方案,研究确定后实施。
  五、试点工作由省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省民政厅、有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配合试点单位所属上级政府和有关社会公共服务部门,与试点单位一起进行联合共建。
  六、省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把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情况信息等直接发给试点单位,试点单位要经常向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反馈试点情况。

       城市社区(街道办事处)便民公开试点单位名单

  长春市绿园区春城街道办事处
  长春市朝阳区清河街道办事处
  吉林市丰满区石井沟街道办事处
  四平市双辽市红旗街道办事处
  辽源市龙山区南康街道安居物业小区
  松原市宁江区石化街道办事处
  白山市八道江区新建街道办事处
  通化市东昌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龙水社区
  白城市洮北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延吉市新兴街道办事处

附件6:      关于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外部监督机制,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真正收到成效,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聘请一部分政务公开监督员,根据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要求和工作部署,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窗口的政务公开,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政务公开监督员主要由各市州政务公开办公室和省直有关单位推荐的政策水平高、责任心强、熟悉政府政务工作的同志担任。从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出发,聘任的政务公开监督员应具有多层面代表性。其中包括: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已聘任的政务公开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新闻单位、企业法人、群众代表等。共聘任21名。
  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各地和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的监督员人选经过考核确定后,由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向受聘监督员发放聘书和监督卡。监督员凭聘书和监督卡,按照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规定,对政府部门及其窗口单位的政务公开进行监督。
  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聘任的政务公开监督员对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监督形式主要是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反映,重大问题由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解决。
  政务公开监督员在监督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中,既要反映问题,又要提出建议,既要督促后进,又要注意总结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为便于政务公开监督员了解情况,提高政策水平,围绕省政府政务公开部署进行工作,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将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领导讲话、情况资料等直接发给监督员。并建立经常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反馈情况,使监督员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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