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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做好我省市、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职能转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职能转变是广播电视事业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事关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格局的调整,涉及各级广播电视部门、机构和职工的利益,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宣传和广电行政部门要按照“积极稳妥、实事求是、逐步推进、平稳过渡”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我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职能转变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职能转变工作的责任感。各级宣传和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和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的部署上来。要克服各种消极思想情绪,以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确保完成职能转变工作任务。 
  2、认真办好省、市公共频道,尽量让出黄金时段给县级广播电视台插播自办电视节目及广告节目。要确保县级新闻节目、专题节目和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不受影响,尽量降低县级广播电视台职能转变后广告收入减少的幅度;同时通过发展县内有线传输网络来增加县级广播电视台的收入。 
  3、实现职能转变工作与其他改革同步进行。要着力推进省、市、县三级广电机构的内部改革,创新制度,优化结构,加强管理,以改革来推动职能转变工作,促进全省广电事业不断发展。 
  二、科学整合,强化管理,如期完成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职能转变工作任务 
  1、除省会合肥市现有频道全部保留外,对16个省辖市电视台(广播电视台)现有自办电视节目频道进行压缩调整,各保留1套自办电视节目。宿州市电视台与教育电视台已实行了合并,可保留1套科教频道。全省62个县级广播电视台一律不再保留自办电视节目频道,统一改在省、市公共频道中插播自办节目。 
  2、做好公共频道的开通和传输覆盖工作。省公共频道已于7月1日正式开播,各市、县必须按要求通过有线电视网转播。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15个市公共频道应在今年9月份完成报批,10月1日前开播并通过市、县有线电视网转播。 
  3、基本完成行政区域广播电视网与企事业单位有线广播电视网联网工作。企事业广播电视站必须停止擅自开办的电视频道。特大型企业的有线广播电视站,确有内部宣传需要的,经省广电局批准,可以在公共频道中播出少量本单位的新闻和专题节目,但不得称台,不得播放影视剧。 
  4、加强对教育电视台的行业管理。积极创造条件,促使市、县教育电视台、教育电视转播台与所在地电视台联合或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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