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京政发[2002]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职业教育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学习化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发展职业教育对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本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劳动者素质,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全面推进首都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本市职业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人才。但是,由于本市职业教育基础薄弱,办学条件较差,投入不足,就业准入制度不落实等原因,使得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本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以下简称《决定》)和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本市现代化建设对人才需求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本市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力争到2008年基本建立起与首都现代化建设需求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满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中高级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实现职业教育的现代化。
到2008年本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一)以人才需求和教育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调整职业教育的布局结构,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的适当比例。办好100所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10所全国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其中3至4所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二)调整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到2008年,基本形成政府、行业、企业、社区以及各种社会力量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格局。市属独立设置高等职业学校50所,其中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32所左右,各区县都要举办一所综合性社区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规模达到20万人,其中全日制学生10万人左右。重点建设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