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4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4月25日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
(2002年4月24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
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
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