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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
(2002年7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一、
新余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03年1月底以前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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