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合实际,确定目标
全省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具体目标是:到2005年末,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8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全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2个,“国家卫生镇(县城)”2—3个,“甘肃省卫生县城”和“甘肃省卫生乡镇”若干个。各地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目标任务,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三、筹措资金,加大投入
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必须实行“民办公助,多方筹资”的方针,采取“个人拿一点、集体筹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办法,形成政府、集体、群众共同参与的筹资格局。但在目前我省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个人投入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各级财政要想办法安排一些经费,启动和扶助农村改水改厕示范点建设、宣传动员、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引导乡村集体组织多方筹资,发动农民群众出工出料,以劳代投。在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中,要调整筹资思路,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吸引外资、民间和社会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各级财政要解决创建卫生城市所需的工作经费,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四、部门协作,分工负责
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涉及面广,内容繁杂,单靠一两个部门难以完成。因此,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
爱卫会办公室作为各级爱卫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农村改厕的具体实施及城市卫生检查工作,组织各地进行试点示范,搞好宣传动员、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及日常统计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农村改水工作,制定改水规划,抓好项目建设,在做好本部门业务统计工作的同时,配合各级爱卫办做好农村改水的统计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提供病区改水区域和人群,协助水利部门编制改水规划,参与项目审定和验收,做好水质监测、改水改厕、创建卫生城市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纳入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小康建设的内容,组织发动群众兴办农村改水改厕事业;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资金投入,负责落实用于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的补助经费,并保证经费切实用于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