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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苏北发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四)加快苏北地区农村草危房改造步伐。今后几年,省财政每年将继续安排15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这一工作;苏南各有关市、县(市)要主动承担起挂钩帮扶地区草危房改造任务,安排专项资金,制订出具体的帮扶计划;苏北地区不仅要出钱出物出人,而且要建立目标责任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五)加快苏北地区改水步伐。到2005年,苏北地区每年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106.5万,苏北5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力争达到80%以上。省财政从今年起每年继续安排1000万元的苏北农村改水专项经费,苏北5市按规定标准安排配套资金。积极引导农民自筹管网入户费,同时拓宽思路,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苏北地区改水。
  (六)进一步加大对苏北地区的科技扶持力度。省财政将每年拿出500万元,设立苏北地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专项资金,用于解决科技人员推广科技成果时的工作经费。同时,星火计划和星火计划贴息向苏北地区倾斜;省星火计划贴息资金今后每年逐步增加,主要用于苏北地区;每年组织一次高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省级有关学会的专家、学者赴苏北5市举办学术报告,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七)加大对苏北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支持。省里将建立促进苏北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劳务服务机构的奖励。省财政先出资1000万元,以后根据实施效果再作增减。
  (八)对苏北地区的项目进一步实行倾斜政策。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苏北地区上报的各类项目优先安排进入国家或省投资计划,尤其是有利于培育和壮大苏北地区比较优势的产业项目,省里将给予大力支持。凡是在苏北地区县级以上开发区内新建的工业项目用地,除补偿农民和上缴中央的税费外,原则上省级征收部分予以免交或返还,具体意见由省国土厅拟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实行。加快建设连云港区域性国际商务中心,带动苏北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连云港外经贸人才培训基地,为苏北地区培养合格的开放型经济人才。继续做好苏北地区的投资促进指导工作,帮助建立健全招商网络。
  三、大力提高南北挂钩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苏南地区要按照优势互补、注重实效、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要求,继续加大南北挂钩合作的力度,提高南北挂钩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一要不断完善南北挂钩合作运行机制。南北挂钩合作不是单向的扶贫结对,而是建立在互补和双赢基础上的新型合作关系。苏南各地一方面要将南北挂钩合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参与的主动性,并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另一方面要遵循市场经济法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从而逐步建立起政府推动与市场促动相结合的南北挂钩合作的运行机制。
  二要主动推进产业向苏北转移。苏南地区要结合自身产业结构的调整,采取灵活有效的办法,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到苏北去经商办厂、投资兴业,加快把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苏北转移。这既能为本地区发展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腾出空间,又能带动和推进苏北工业化进程,从而实现南北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区域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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