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放心肉菜”工程建设,必须实现“菜篮子”生产由注重数量增长向注重质量,保证卫生和安全转变,结合开展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建设,实现“菜篮子”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
(一)制定“放心肉菜”质量标准。根据“菜篮子”产品安全放心消费的需要,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会同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抓紧制定“放心肉品安全标准”和“放心蔬菜安全标准”,对肉菜中农药、兽药、重金属、病原菌等有毒有害物质提出指标要求,为“放心肉菜”的生产、认定评价、检验监督提供技术依据。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放心肉菜”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在“放心肉菜”生产基地组织实施。
(二)建设“放心肉菜”基地。农业、海洋渔业、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环境基础调查,对农业生产环境进行分类分级,划定适宜种植、养殖区域。选择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较好的地区,规划建设“放心肉菜”基地,实现“放心肉菜”的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生产。完善“放心肉菜”产地环境监测网络,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严格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尽快淘汰高毒、高残留品种,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品种目录和范围,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行为。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农民掌握并遵循安全生产的技术规程,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健全基地动植物病虫害测报预警与防治机制,建立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的动植物病虫害预防体系。
(三)规范农产品流通。开辟绿色通道,建立高效率、无污染、低成本的“菜篮子”产品流通网络。大力改进运输方式,采用现代运输、保鲜措施,减少“菜篮子”产品在流通环节的二次或多次污染,确保“放心肉菜”质量。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建立社会化的各类农产品联运、直达运输网络,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加强农产品的运输、储藏、加工、包装、保鲜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交易方式落后、检测手段差、管理水平低的状况。加快农贸市场超市化步伐,积极探索连锁配送等多种新型流通业态,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四)实行“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进入批发市场从事农产品经营的单位,必须是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经济实体。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与蔬菜生产基地、屠宰厂挂钩的“场地挂钩”、“场厂挂钩”制度,基地、屠宰厂与市场订立质量安全合同,实现产销衔接。市县政府组织农业等部门进行“放心肉菜”基地、屠宰厂认定,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及产品符合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放心肉菜”质量标准或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的,可以认定为“放心肉菜”基地、屠宰厂。对“放心肉菜”基地、屠宰厂的产品,验证后可直接进入市场交易。非场地挂钩的“菜篮子”产品,必须经快速检验检测合格后才能入场交易。加强“放心肉菜”基地、屠宰厂和产品质量监测,规范监测程序,实行自检和政府抽检相结合。检测超标或质量控制达不到要求的,实行警示、退出制度,发现不合格产品先予以警告,以后再发现的,取消“放心肉菜”定点基地、屠宰厂资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严格农产品生产、经营登记,规范索证,确保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溯。建立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在开展准入的市场实行“放心肉菜”责任承诺,由在市场销售“放心肉菜”的经营主体,向社会承诺履行相应职责,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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