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年度注册
《江苏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苏司律[1999]第038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3.《江苏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证》发放
《关于贯彻执行<江苏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司律[1999]076号)第三条
4.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授予
《江苏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苏司律[1999]第061号)第二条,《江苏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考核办法》(苏司律[1999]第061号)第三条、第九条
5.考核授予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审核
《江苏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考核办法》(苏司律[1999]第061号)第八条
6.《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颁发
《江苏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苏司律[1999]第038号)第六条
(八)省财政厅(3项)
1.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的监管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江苏省会计建账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35号)第三条、第五条
2.地方金融企业呆账核销审批
《转发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外金[2001]73号)第二条
3.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中的资产评估委托协议签证
《关于印发<江苏省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国资评[1999]51号)第三条
(九)人事厅(1项)
1.企业设立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审批
《关于开展企业博士后技术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0]113号)第四条
(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项)
1.企业改制时“应付工资结余”的处理方案审批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时“应付工资结余”的处理意见》(苏劳社劳薪[2001]34号)第三条
2.全省技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核准
《关于贯彻劳动部<技工学校招生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劳培[1992]22号)第二条
(十一)省国土资源厅(2项)
1.外省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在本省境内从事土地评估中介业务备案
《转发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1]63号)第二条
2.土地使用权拍卖主持人资格认定
《江苏省土地使用权拍卖主持人资格认定暂行规定》(苏国土籍[2000]1号)第三条、第八条
(十二)省建设厅(21项)
1.部分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准用证的核发
《关于加强基础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苏发[1999]11号)第八条;《关于实行建筑门窗、幕墙产品准用管理的通知》(苏建计[1999]36号)第五条;《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准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监[1998]252号)
2.勘察、设计、监理合同的备案
《关于加强对省属单位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苏政发[1995]117号)、《江苏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苏政发[1997]34号)第二十二条
3.建筑企业试验室资质认定
《关于印发<江苏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管质 [2002]13号)第三条、第四条
4.建设工程取费标准证书的核发
(无依据)
5.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与减免及冲抵、记账的审批
《关于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有关问题的批复》(苏价房[1999]180号)、(苏财综[1999] 114号)
6.建设系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