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制过程中应把握好的重点环节
(一)认真进行财产清查、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旅行社改制必须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准确评估资产总额、债务额和所有者权益。对旅行社的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可在综合考虑宣传投入总额、旅行社近期实现的经济效益、经营网络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确定。应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明确净资产的归属以及具体的投资主体。原有投资转为改制后的企业股权要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二)妥善安置职工。国有旅行社都要转换职工身份,实现企业用工机制的转变。在进行改制重组时,各地可参照国有工业企业改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首先保证安置好职工。制定转换职工国有身份的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职工的意见,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转换职工身份所需资金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可从国有净资产转让收入中安排。改制后,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以及对改制后未被聘用的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理好债务问题。旅行社改制必须事先征求债权人的意见,认真落实债务。原有债务如由改制后的企业承继,必须经债权人同意。防止在改制时逃债及违规废除债务。应积极进行债务重组。旅行社向政府有关部门的借款,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员工入股要防止股权平均化。倡导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业务骨干多入股。鼓励经营者持大股。采取多种途径扩大员工入股资金的来源。国有企业改制时,员工购买本企业产权,可享受一定比例的优惠。
(五)建立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改为公司制的旅行社要按照《
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明确职责和权力,规范运行,形成有效制衡、协调统一、高效运转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六)深化改制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打破地域和身份限制,引入竞争机制选聘企业经营者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逐步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机制。改革企业用工制度,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实行合同制管理。建立以岗位效益工资为主的工资分配制度,企业经营者的工资性收入要与其经营责任、经营风险及企业当期经营业绩紧密挂钩,积极探索将经营管理者的收入与企业长期发展紧密相联的有效实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