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打破所有制和行业垄断,放宽市场准入。
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放宽对非公有经济的准入限制,促进非公有经济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服务业发展。按照市场主体资质和服务标准,建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行业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电力、供水、供气等垄断行业经营和管理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放宽外贸、公用事业、教育、文化、中介组织等准入条件。鼓励和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一律鼓励和允许国内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
(三)坚持分类指导,促进非公共服务的产业化。
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加快推进非公共服务领域的产业化,使其由政府为主向企业为主转变。流通部门和为生产、生活服务的部门,实行企业化经营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鼓励竞争,逐步减少政府投资和事业经费。挂靠政府部门的营利性机构都要与原部门脱钩。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要逐步扩大产业化范围。可以实行产业化的,作为营利性行业,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实行企业化经营;难以实现产业化的,作为公益性行业,在政策上予以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行业在经营中也要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改革后勤服务体制,促进后勤服务的社会化。
坚持后勤服务由自我服务为主向社会服务为主转变的方向,加快中介机构与机关、事业单位脱钩步伐,使之尽快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机构都要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党政机关服务中心所属的营利性服务单位也要逐步改制为独立的法人企业,并向社会开放。新组建并由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设立后勤服务机构,所需服务由社会提供。对后勤服务机构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和评估,以资本金的形式逐步注入改制后的后勤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兴办面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
(五)主动应对“入世”,加快开放步伐。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早做好准备,有步骤地开
放金融、电信、商贸、旅游、文化、医疗、中介组织等领域。以多种形式和灵活方式吸引外资,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通用标准,提升整体竞争力。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我省具有优势的对外设计咨询、对外工程和技术承包、劳务合作、医疗保健、民间艺术等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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