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公民提供和举报案件及逃犯线索奖励办法(试行)

  第二十四条 奖励工作在案件确认破获和逃犯被抓获归案后进行,原则上不超过7天。由发布要求征集案件和逃犯线索的公安机关举报中心办理或指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匿名举报的,由发布案件和逃犯信息的公安机关举报中心通过原发布载体公告,奖励工作采取秘密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自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或公安机关发布奖励公告之日起,可在30日内领取。领取方式可采取举报人直接领取、凭有效证件委托他人领取或要求汇款等。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公安局犯罪举报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试行。

                          重庆市公安局
                        二00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         各地举报中心电话



  市局举报中心 6881333
  万州     58223315
  渝中     63843647
  沙坪坝    65313309
  北碚     68862121
  渝北     67821616
  高新区    68630088
  合川     42838580
  长寿     40230110
  荣昌     46733529
  潼南     44551762
  武隆     77712110
  开县     52124141
  奉节     56556502
  石柱     73334141
  秀山     76036055
  黔江     72239110
  江北     67000333
  九龙坡    68030200
  万盛     48266211
  双桥     43332732
  北部新区   67512727
  江津     47520111
  綦江     48662776
  大足     43731084
  垫江     71517701
  梁平     53222412
  忠县     54225305
  巫山     57650477
  彭水     78848110
  涪陵     79332152
  南岸     62833306
  大渡口    68830238
  巴南     66221477
  水警总队   63927200
  永川     49864562
  南川     71422853
  璧山     41421290
  铜梁     45690110
  丰都     70686257
  城口     59222407
  云阳     55162618
  巫溪     51522094
  酉阳     75552371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