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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推进流通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
 推进流通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2]15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省经贸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流通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推进流通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意见》(闽政〔2002〕31号)关于“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将本意见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的要求,现将该意见提出的我省推进流通现代化的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分解如下:
  一、加快培育一批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扶持一批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企业和中高级批发市场,使其实现经营管理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成为我省流通行业的龙头企业。
  负责单位:省经贸委
  配合单位:省计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改革开放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制定全省“十五”连锁经营发展规划,努力推动连锁经营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展和延伸,实现规模化和规范化经营,提高连锁经营在流通业的比重。
  负责单位:省经贸委
  配合单位:省计委、省外经贸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粮食局、省药监局、省烟草专卖局、省供销社
  三、扶持发展物流配送。
  (一)做好“十五”期间全省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工作。
  负责单位:省计委、省经贸委
  配合单位:省交通厅、省邮政局、福州铁路分局、民航福建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加快培育一批现代化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大力推广物流先进技术。积极培育物流市场,为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物流服务体系打好基础。逐步建设物流信息平台,为物流企业和其他需要物流服务的企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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