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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果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无公害果品生产保障果品果汁安全出口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2、建设50万亩专用加工果基地。在基础条件较好、发展有潜力,加工企业相对集中的宝鸡、眉县、岐山、扶风、乾县、耀州区、富平、蒲城、大荔、合阳、韩城、延长、洛川、安塞等县,本着“厂园互联,集中连片”的原则,以澳洲青苹为主要发展品种,统一技术标准,实行无公害生产,力争5年内,全省专用加工果面积发展到50万亩,为提高我省果汁国际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
  3、实行出口基地认定制度。由陕西检验检疫局和省果业局联合认定一批产地环境和土壤质量符合出口要求,种植规模达到100亩以上,实行“五统一”(统一生产技术、统一产品标准、统一监测方法、统一管理措施、统一用药方案),并建立农药使用档案制度的苹果出口基地。对认定的出口基地要立牌明示,优先投入,广泛宣传。省、市、县、乡要层层建立高标准的苹果出口示范园,抓点示范,加快苹果出口基地建设步伐。
  (二)加快果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1、健全标准体系。省质监、农业、环保、果业等有关部门要按照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参照国际标准,加快建立和完善果品产地环境标准、果品加工包装标准、果品运输贮藏标准、检验检测标准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尽快完善果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体系,做到有标准可依。
  2、建立检验检测体系。要多渠道争取国家项目投资,建设陕西省果品质量检测中心,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果品质量抽检分析,为指导全省果业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依据。果品营销企业和果汁加工企业要采用先进的检验检测设备和技术,加强对以农残为主的产品质量检测。同时,要积极建立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对农残有效监控。要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多管齐下,逐步建立苹果营销企业和果汁加工企业严格“自检”、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委检”和行政监督机构“监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体系。
  3、实施标识管理。各级果业部门要指导果品生产者、经营者,积极推行果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包装上市的果品要标明产地、生产者(经营者)。要规范无公害果品、绿色果品、有机果品的认证和标识管理。要尽快完成“陕西苹果”的商标注册工作,首先在出口基地和具有一定规模的营销企业中推广使用,逐步扩大,树立陕西果品的品牌形象,扩大知名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生产监管。
  1、加强产地环境保护。要建立和完善果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利用现有的检验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定期开展果品产地环境、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及时公布产地环境质量信息,有效防治产地环境污染。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禁止向苹果产地排放重金属废液、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特别要控制工业“三废”对苹果产地环境的污染。对苹果优生区“三废”排放达不到标准的现有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凡在苹果优生区新建的企业,要严格对项目进行环保评价,避免造成果区生态环境和果品的污染,从源头上把好果品质量安全关。
  2、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工商、农业、果业等部门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和经营市场管理。当前,要切实加强对农药的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严格执行农药禁用和限用目录,尽快淘汰高毒、高残农药。农业、果业部门要根据国家允许在果树上使用的登记农药种类,制定我省果品无公害生产农药推荐目录,筛选、推广一批高效、低残留农药应用生产。果品出口基地县由农业、果业、工商等部门联合认定设立一批无公害农药专卖店,方便广大果农购买,推广无公害农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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