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体制创新,大力发展老龄产业
积极推动老龄产业的发展,培育面向老年人的医疗护理、家政服务、文化娱乐、老年旅游等消费市场,引导企业做好老年产品的开发与生产,满足不同层次老年群体的需求。各级政府要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高度,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发展老龄产业的有关政策法规,为老龄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加快体制创新。发展老龄产业要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发展格局。在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对老年福利事业投入的同时,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共同推动老年福利事业和老龄服务产业的发展。鼓励集体、村(居)自治组织、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私营企业和国内外社团组织投资老龄事业,兴办老年服务产业;鼓励个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以及海外侨胞以捐助等多种形式兴办老年福利服务设施。老年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要划拨供地;应当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在地价上要适当给予优惠。对老年福利设施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应酌情给予减免。对非盈利性养老机构的用水、用气等, 按民用价格收取。
政府办的老年福利事业也要引入市场机制,并积极探索公办民营等委托运作形式。同时,要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对社会办的老年福利事业进行必要的控制、规范、指导和监督,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和宏观管理、社会中介组织经办运作、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
(五)加强老龄问题科学研究和信息工作
有关研究机构要加强老龄问题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密切注视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与建议,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社会科学研究部门和高等院校应当把老年学纳入科研计划。要加强老龄科研队伍的建设,发挥各级老年学学会的作用。加强与国内外老龄科研机构的联系和交流,举办老龄科学研讨会,不断提高老龄科研水平,推动老龄事业的发展。
进一步加强老龄信息工作。密切注视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关注老年人口状况,对人口老龄化形势进行经常性的监测与分析,为政府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六)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老龄工作
老龄工作的重点在社区、在基层。社区老龄工作要在上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指导和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以社区自治为基础,以社会化为方向,以社区民间组织为载体,以落实“六个老有”为工作内容,动员、协调、充分利用社区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促进社区的代际和谐和政治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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