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现“十五”计划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老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把发展老龄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各级老龄工作办事机构要切实履行政府的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责。要完善老龄工作管理体制,各乡镇、街道都要健全老龄工作机构,配备必需的工作人员。要加强老龄工作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队伍。老龄工作人员要树立老龄工作为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老年人服务的思想。
各级党政领导要在思想上、政治上、生活上关心老龄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对老龄工作干部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老龄工作的需要。
(二)加大对老龄事业的经费投入
老龄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老龄事业的合理需要和财力可能,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安排发展老龄事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救助社会特困老人,支持贫困地区、老区的基础性、示范性、非营利性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及老年活动、学习场所的建设。国家发行的彩票收益中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用于老龄事业的发展。在全省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在福利彩票筹集的福利金的使用中,要把资助建设城市社区福利服务设施、老年活动场所和农村乡镇敬老院等列入重点安排。大力拓宽老龄事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筹集老年福利事业资金,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帮助解决老龄事业发展的特殊需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立多元化的老龄事业投资机制,实行有偿服务。加强对老龄工作各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老龄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
加大对老龄问题和老龄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适应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舆论环境。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加强对人口老龄化及其影响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严峻性和老龄工作紧迫性的认识,从而引起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广泛关注。
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要将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美德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在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要不断强化敬老、养老、助老的教育,制订优待老年人的措施,广泛开展社会敬老优待活动;教育部门要将敬老教育内容列入中小学教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为发展老龄事业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全省城乡广泛开展创建“敬老模范村(居)”的活动,以此为载体,推进“六个老有”目标的实现。